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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的本质是供货商基于商业交易,将核心企业(即采购商)的信用转为自身信用,实现应收账款融资。在我国,商业保理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但自2012年商务部开展商业保理试点以来,也相继出台了部分相关政策。今天互融云负责商业保理系统的小编将与您一起梳理一下商业保理的相关规定。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1条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主要涉及《合同法》第五章,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要涉及关于担保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但《担保法》中与《物权法》规定不一致或有冲突的,适用《物权法》规定。
二、部门规章
1、2014年4月,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2、2015年,商务部《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三、规范性文件
1、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保理公司办理保付代理业务有关外汇划转及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的操作规程》;
2、中国银行业协会,2010年《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
3、2012年,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
4、2012年,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商资函[2012]919号);
5、2013年,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商办秩函(2013) 718号);
6、2013年,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设立内资商业保理公司试点申报指引》的通知(苏商秩﹝2013﹞1158号);
7、2013年,重庆市商业委员会等《重庆两江新区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渝商委发〔2013〕55号);
8、2014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沪)自贸管〔2014〕26号);
9、2014年,广州市外经贸局、广州市金融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外经贸资〔2014〕2号);
10、2014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一)》(津高法〔2014〕251号);
11、2015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理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二)》(津高法〔2015〕146号);
12、2015年,海淀区商务委员会《海淀区商业保理管理办法(试行)》;
13、2015年,北京高院民二庭:《关于当前商事审判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其中第三部分是关于涉及保理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
14、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其第七部分详细分析了关于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问题。
四、地方政府规章
1、201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2、2014年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商业保理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3、2015年南京市政府《南京市商业保理(试点)管理办法》;
4、2016年5月天津市政府《中心商务区关于推进商业保理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五、国际条约
1、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制定的《国际保理业务通用规则》;
2、1988年5月28日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制定的《国际保理公约》;
3、联合国制定的《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
有关商业保理的法规基本就是以上这些了,虽然互融云不直接从事保理业务,但作为商业保理系统的提供商,我们将时时关注行业政策及资讯,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贴心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