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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肃银行卡收单市场秩序,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举报,人民银行于2016年3月至5月期间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银联商务有限公司开展了银行卡收单业务检查。
经核查,上述两家公司存在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变造银行卡交易信息、为无证机构提供交易接口、通过非客户备付金账户存放并划转客户备付金、外包服务管理不规范等严重违规现象,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本着公正、公开原则,人民银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考虑两家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依法没收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3,033,755.34元,处以罚款11,101,266.02元,对其总公司及四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依法没收银联商务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134,255.55元,处以罚款26,537,022.20元,对其总公司及五家分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依据相关法规和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