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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信贷旨在向中低收入客户提供微型金融服务,这些客户既没有足够的自有资本作为银行服务的担保,也不可能提供可信的资信报告和信贷登记,因此小额信贷机构必须重新整合各种价格和技术要素,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在客户缺乏经济资源的背景下,各种创新的小额信贷机制都是将目标客户群的“社会资产”作为约束激励机制赖以建立的关键。小额信贷的主流模式中主要用以缓解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问题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不同形式的团体贷款机制、以借款额度为主要标的的动态激励制度、整借零还的分期还款制度、不同形式的担保替代制度以及对妇女客户的特殊关注。以下小额贷款系统开发商互融云小编给大家讲讲小额信贷的核心机制及理论基础。
(1)团体贷款模式
在团体贷款制度下,那些互相之间比较了解的借款人将会自动合成联保小组,并把风险较高的潜在借款人排除在小组之外。通过这样的机制,放贷机构实际上将个体贷款模式下本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识别责任转嫁给了互相了解的潜在客户群。这种机制有利于克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问题。同时团体贷款模式要求联保小组成员彼此承担连带责任,这会导致成员对伙伴是否进行安全投资和是否努力工作进行监督,由此缓解道德风险问题。
(2)动态激励制度
动态激励机制是指在多期重复博弈(贷款额度不变)的背景下,将借贷双方对未来的预期和对历史记录的考察纳入合约框架,设计出能够促进借款人改善还款行为的机制。动态激励机制可以用较小的贷款额度来进行尝试以发现借款者的真实信用水平,在长期的重复博弈中发展借贷双方的业务关系和借款人的信贷记录。
(3)分期还款制度
分期还款制度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和进行投资后不久,就开始在每个固定时间段(如每周)进行一次还款,每次的还款额根据贷款本金加上全部利息之和除以总的还款次数来确定。分期还款制度是一种基于现金流理念的贷款管理技术,贷款机构在注重自身现金流管理的同时对借款人的现金流入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分期还款制度实际上要求借款人具有某种形式的自有资产,并以该资产产生的收入或现金流入作为贷款的担保;分期还款制度还有早期预警的功能,能提早发现那些具有较大潜在风险的贷款;当客户的实际贷款额随着还款过程的进行逐渐减少时,小额信贷的有效利率将大大高于合同上载明的水平。
(4)担保替代制度
中低收入阶层正是因不能提供正规金融机构要求的合规的担保品而被排除在正规金融体系外,所以大多数小额信贷机构都不明确要求客户提供担保品。但是在国际小额信贷的实践中,各种替代性担保品却广泛存在。这类替代性担保可以是一般商业银行不愿意接受或者正规金融市场不受法律保护的某种动产,甚至是可以预期的未来收入和现金流等。所以虽然小额信贷机构要求了某种形式的替代性担保,但并不与其为中低收入阶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初衷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