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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互融云消费金融系统产品经理发现,伴随消费观念、消费习惯的改变及互联网的发展,我国消费金融逐渐释放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机构纷纷抢滩消费金融这块“大蛋糕。11月,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再度发力,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在短短十天之内,就有包括 上海银行 、 华夏银行 和 江苏银行 三家上市银行陆续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的布局计划。
其中,11月19日华夏银行公告称,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其中华夏银行出资2.55亿元,持股51%;11月25日,上海银行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银监会批复,同意筹建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1月29日晚间,江苏银行公告称,该行董事会同意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
12月1日,在第85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哈尔滨银行董秘孙飞霞也表示,目前正在筹建8家村镇银行和1家消费金融公司,未来会成为对外直接股权投资总额最多的城商行之一。
银行已成为布局消费金融公司的主力军。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经银监会批复成立或正在筹建中的消费金融公司已有第18家,银行系占八成以上,其中包括 中国银行 、 招商银行 、 兴业银行 、 北京银行 、 南京银行 等。
对于今年以来消费金融领域成为银行必争之地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大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业务经营上有地域限制,而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因此城商行可以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契机变相实现异地扩张,这也是城商行积极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动机所在。
“消费金融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优势,而银行具有资金、人力、技术支持、产品开发、风险管理、交叉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二者可以形成互补,形成新的优势;此外,个人消费类贷款一般比较优质,普通消费者相对于银行往往议价能力较低,因此成立消费金融公司能获得更高的利润;其次,由于消费类贷款额度低、笔数高,很难吸引银行个贷部门的积极性,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相当于对个贷业务以单独事业部进行专业化、批量化运作,更精准、迅速地发展零售业务。”格上理财研究员欧阳岚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银行系的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客户群很难下沉到个人、运营模式发展滞后等问题。欧阳岚也表示,银行缺乏成熟的运营模式。消费金融市场虽然很大,但是各消费金融公司尚未摸索出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稍有不慎,可能会涉及监管界限,引发各种市场问题甚至社会问题,导致模式未成形便已夭折。另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互联网大数据都适用于金融业务,数据需要有靠谱的团队进行优化、迭代,这样使风险具有滞后性。